回应网暴“取证难”,网暴治理新规拟明确“一键取证”平台责任

2023-07-10 14:59:22 来源:新京报

7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这将成为第一个有关网暴治理的专门性部门规章,在监测预警、处置、保护机制、监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分别做出规定,全链条治理网络暴力。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对未成年人遭受网暴的情况单独做出规定。同时,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提供“一键取证”功能,回应了网络暴力取证难的现实困境。


(相关资料图)

“一键取证”落实网络平台取证责任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针对网络暴力信息“一键取证”等功能,提高证据收集便捷性。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李静雯表示,有关“一键取证”的要求落实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取证责任,是对网络暴力取证难这一现实困境的回应。

网络暴力具有行为匿名性和信息传播快速性的特点,给受害者收集证据带来困难。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除涉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网络暴力行为应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外,公民个人在遭受网暴行为后,绝大多数需要通过民事私益诉讼的渠道获取权益救济,取证环节需要受害者付出一定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

今年6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三部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要求“畅通诉讼程序,及时提供有效法律救济”并“落实公安机关协助取证的法律规定”。

在此基础上,此次《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取证方面的具体责任。除“一键取证”功能外,还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为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工作等提供及时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李静雯表示,大部分网络平台的对话无法直接下载为文件,导致当事人只能通过截图方式取证,存在诸多不便。“一键取证”功能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事人迅速、及时固定证据的需求。

优先保护未成年人,平台应主动介入启动“一键防护”

《征求意见稿》对未成年人遭受网暴的情况单独做出规定。第二十三条强调,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加强对于未成年人用户的特殊、优先保护。针对涉未成年人的网络暴力信息举报,平台应当优先处理。

李静雯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八条已有规定,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方面,网络平台应当提供便捷的投诉举报渠道。此次《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三条是对前述规定的细化,强调要优先处理未成年人的网暴信息投诉,对保护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个人权利是非常重要的。

同时,《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明确,网络暴力当事人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协助当事人启动“一键防护”。

这是《征求意见稿》的亮点之一,过去,“一键防护”功能的开启主要依靠用户自主判断和选择,此次《征求意见稿》要求平台应当主动介入,并针对未成年人进一步“升级”要求,提出平台应当及时协助未成年人启动“一键防护”。李静雯表示,“一键防护”能够及时阻断未成年人遭受网络暴力,有助于他们及时抽离网络暴力环境。

如何落实与评估,相关规定仍待细化

记者注意到,在《征求意见稿》的31条规定中,涉及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有23条,明确了网络平台在网暴治理体系中的责任义务。

“平台履行义务的监督方式、成效评估方法以及技术操作指引性仍然有待加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表示,《征求意见稿》强化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义务,然而,具体到应该如何落实、落实程度如何量化、成效如何评估等仍有待进一步细化。

苑宁宁认为,落实平台责任关键在于充分发挥互联网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例如,针对规定中“一键防护”的要求,该功能应该如何设置、遵循怎样的基本原则、包含哪些方面的设计要素,以上方面都需要行业协会出台相应标准,为平台提供更为明确的操作指引。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实习生 高宏雨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朱名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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